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发布时间:2024-04-25 14:37:40 来源: sp20240425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民营经济发展高度重视,就民营经济发展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强调“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要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破除制约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制度障碍,依法维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下来,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提振市场预期和信心”。这些重要论述,是习近平经济思想的重要内容,为做好民营经济工作、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从而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注入强劲动力、蓬勃活力,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一以贯之

  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是党中央的一贯方针。回顾历史,不难发现,民营经济的每一步发展,都离不开党和政府的政策支持,离不开党的创新理论指引。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立足我国基本国情,坚持不懈地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破除所有制问题上的传统观念束缚,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拉开了我国改革开放的序幕,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方针。党的十二大报告提出,鼓励劳动者个体经济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和工商行政管理下适当发展,作为公有制经济的必要的、有益的补充。党的十五大把“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确立为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明确提出“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新格局”,进一步为民营经济发展指明了方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多次重申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必须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鼓励民营企业依法进入更多领域,引入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更好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党的十九大把“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提出“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这充分说明,我们党在坚持基本经济制度上的观点是明确的、一贯的。

  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特别强调:“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变!我们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没有变!我们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没有变!”这“三个没有变”,再次表达了党中央坚定支持民营经济的鲜明态度,也表明我们党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是明确的、一贯的。2022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针对社会上对我们是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不正确议论,必须亮明态度,毫不含糊”。2023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中央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始终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同时还强调,“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的时候给予支持,在民营企业遇到困惑的时候给予指导”“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都是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力量,都必须担负促进共同富裕的社会责任”。

  回顾改革开放历程,正是因为坚持基本经济制度不动摇,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极大地激发了各类经营主体活力,我国经济得以快速发展,跃升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惠及亿万人民。“两个毫不动摇”是我们党对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内涵的丰富和发展,是立足改革开放伟大实践作出的重大理论创新,必将推动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在新时代实现更大发展。要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推动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

  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成果,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民营经济发展和民营企业家成长给予高度重视,强调“我国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不仅不能‘离场’,而且要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党的二十大报告鲜明提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这是长久之策,不是权宜之计。

  近年来,社会上出现过一些否定、怀疑民营经济的言论。有人提出所谓“民营经济离场论”,说民营经济已经完成使命,要退出历史舞台;有人提出所谓“新公私合营论”,把现在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曲解为新一轮“公私合营”;有人说加强企业党建和工会工作是要对民营企业进行控制;等等。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明确指出,“这些说法是完全错误的,不符合党的大政方针”。

  民营经济的历史贡献不可磨灭,民营经济的地位作用不容置疑。我国民营经济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不断发展壮大,有力地推动着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创造了持续高速增长的奇迹,这其中,民营经济功不可没。民营经济已成为保障民生、促进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生力军,不少民营企业通过科技创新赋能高质量发展。当前,我国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来自民营企业。

  民营经济是稳发展、拓新局的重要力量。在国际环境复杂严峻、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民营企业发展韧性持续显现。近年来,民营企业凭借高质量的产品、灵活的商业模式等,表现出强劲的发展活力,为在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中稳住外贸基本盘、稳定国际市场份额、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民营经济有助于加快我国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的培育,推动我国由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迈进。民营企业通过技术革新和管理创新,不断优化出口结构,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成为促进我国对外贸易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必将为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党的二十大擘画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明确提出“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这表明我们党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坚定决心。要引导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正确理解党中央方针政策,增强信心、轻装上阵、大胆发展,实现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

  引导民营企业走好高质量发展之路

  当前,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展开。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复杂、结构更合理阶段演进。支撑民营经济长期快速发展的诸多因素正在发生变化,过去的粗放式发展方式已经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目前,不少民营企业仍处于产业链、价值链中低端,技术水平不高,关键领域“卡脖子”问题依然突出,一些民营企业存在主业不够精、创新能力不够强等问题。民营企业需深刻认识自身不足和面临的挑战,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坚守主业、做强实业。通过自身改革发展、合规经营、转型升级不断提升发展质量,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在激烈的国内外竞争中抢抓机遇、壮大优势,走高质量发展之路。

  其一,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增强民营企业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内在需要,在激发民营企业活力中起到关键作用。要引导民营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强化内部监督,实现治理规范、有效制衡、合规经营。依法推动实现企业法人财产与出资人个人或家族财产分离,明晰企业产权结构。支持民营企业加强风险防范管理,构建风险评估体系和提示机制,对严重影响企业运营并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情形提前预警。建立覆盖企业战略、规划、投融资、市场运营等各领域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提升质量管理意识和能力,不断提升民营企业治理能力和水平。

  其二,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创新是民营经济的活力之源。要鼓励民营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做创新发展的探索者、组织者、引领者,不断推进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组织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和市场创新。切实增强民营企业核心竞争力和抵御风险能力,把民营企业打造成为强大的创新主体,在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中发挥更大作用。鼓励民营企业攻克一批前瞻性技术、颠覆性技术、原创性技术难题,在一些新兴领域和技术“无人区”实现突破,争取成为行业领跑者。推动不同所有制企业、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开展共性技术联合攻关。充分调动中小微企业发展积极性,鼓励科技型、初创型中小微企业聚焦细分领域,加强自主创新,以技术进步塑造竞争新优势,努力成为“隐形冠军”。推动民营企业积极拥抱数字技术,加快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与自身发展深度融合,努力做到生产智能化、制造精细化、产品个性化、管理信息化、服务便利化。激发民间资本投资活力,鼓励和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国家重大工程、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项目建设,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其三,不断提高国际竞争力。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蓬勃发展,产品服务升级迭代、产业链重构、价值链重塑迎来更大机遇。民营企业要聚焦实业、做精主业,努力把企业做优做强。要立足自身实际,积极向核心零部件和高端制成品设计研发等方向延伸。加强品牌建设,助力提升“中国制造”美誉度。要拓展国际视野,增强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努力在国际竞争中大显身手。有条件的民营企业要主动拓展海外业务,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有序参与境外项目,充分利用国际产业分工,推动国际化经营,稳妥防范风险,努力做全球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上的关键企业。一些中小企业可以依托海外园区或相关行业商会,联合抱团出海,更好发挥规模效应。

  不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民营经济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主体。新时代新征程上,民营经济不仅不可或缺,而且可以发挥更大作用。近年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举措,民营企业迎来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民营企业数量从2012年的1085.7万户增至2022年的4700多万户,10年间翻了两番多;在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中,民营企业占比超过80%;民营上市公司数量突破3000家;在世界500强企业中,我国民营企业由2012年的5家增至2022年的28家。

  当前,受多重因素影响,一些企业经营困难,重点领域风险隐患较多,外部环境复杂严峻。越是任务艰巨、挑战严峻,越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充分激发民营经济生机活力,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领航指向、破冰除障、赋能加油、保驾护航。今年以来,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举措密集出台。7月19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发布;7月24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切实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7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场监管总局、税务总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这些政策举措不仅提振了民营经济发展信心,也必将有力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哪里发展环境好、营商环境优,资本和项目就流向哪里。只有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排忧解难,才能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增添新动能。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建立完善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工作机制,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把富有含金量的好政策转化为富有获得感的民企好未来。

  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好环境成就好企业,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重在优化环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要求“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各级党委和政府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力度很大,不断创新出台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举措。通过深化“放管服”改革、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等,推动营商环境大幅优化。我国营商环境在全球的排名从2013年的第96位提升到第31位;企业开办时间由一个月以上压缩到目前的平均4个工作日以内;从2013年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来至2022年4月,国务院累计取消和下放1098项行政许可事项。优化营商环境没有“休止符”,要打好优化发展环境持久仗,不逞一时之力,久久为功,进一步增强制度和政策的稳定性、可预期性,充分激发民营经济生机活力,为民营企业发展开辟更多空间。

  不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需要建立常态化政商沟通机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要把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落到实处,支持企业家心无旁骛、长远打算,以恒心办恒业。健全政企沟通协商制度,完善民营企业权益维护机制,不断畅通民营企业反映问题和诉求的渠道,主动倾听民营企业家呼声。鼓励各级领导干部主动作为、靠前服务,依法依规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解难题、办实事。加强中小微企业管理服务,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对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新官不理旧账”、损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等行为加大查处力度。

  不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还需要完善政策体系,全力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民营经济发展之路不可能一片坦途,会遇到各种困难挑战。近年来,世纪疫情和百年变局交织叠加,民营企业在经营发展中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发展预期和发展信心受到一定影响。各级政府要系统化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破除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各种壁垒。要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共同履行社会责任。要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实下来,反对地方保护和行政垄断,打破各种各样的“卷帘门”“玻璃门”,提振市场预期和信心。优化完善产业政策实施方式,建立涉企优惠政策目录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鼓励民营企业为推动共同富裕贡献力量

  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实现共同富裕首先要通过全国人民共同奋斗把“蛋糕”做大做好,然后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把“蛋糕”切好分好。民营企业是创造财富、做大“蛋糕”的重要主体,是分配财富、分好“蛋糕”的重要一环,也是推动共同富裕的重要力量。长期以来,民营经济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

  民营经济在创造社会财富中发挥重要作用。让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极大调动了民营经济人士的生产积极性与创造性,也大大解放和发展了社会生产力。改革开放以来,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份额不断扩大,目前占GDP的比重已超过60%,民营经济有力地推动了全社会生产效率的提升,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有目共睹。

  当前,我国80%以上的城镇劳动力就业是民营经济创造的,民营经济的发展状况直接关系多数城镇劳动者的衣食住行。同时,民营企业是我国不断增长的进出口贸易的主要贡献者,具有外贸“稳定器”作用。2022年,民营企业进出口规模所占比重达到50.9%,对我国外贸增长贡献率达到80.8%。可见,民营经济不但是国内大循环的重要支撑,而且还是国际大循环顺畅运行的重要动力,有助于夯实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把握发展阶段新变化,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和改善民生,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促进共同富裕创造了良好条件。广大民营企业在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倾情投入,积极参与“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了自己的力量。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家投身各类社会公益事业,通过设立慈善基金,捐赠款项、物资等方式,帮助弱势群体,助力社会福利改善,特别是发生重大灾情的时候,广大民营企业家以切实行动作出了重要贡献和良好示范,体现了富而有责、富而有义、富而有爱。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都是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力量,都必须担负促进共同富裕的社会责任”。民营企业家要增强家国情怀,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强先富带后富、促进共同富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民营企业要在企业内部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构建全体员工利益共同体,让企业发展成果更公平惠及全体员工。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要筑牢依法合规经营底线,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副院长、教育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 周 文) 【编辑:邵婉云】